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清遠市加快科技創(chuàng)新發(fā)展的若干政策》(清府〔2020〕68號)和《清遠市標桿高新技術企業(yè)培育發(fā)展實施計劃》等文件精神,為落實國家和省科技領域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現公開向社會購買2021年度“清遠市標桿高新技術企業(yè)遴選服務”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服務內容
開展2021年度清遠市標桿高新技術企業(yè)遴選服務,包括材料受理、形式審查、組織專家評審和標桿高企的宣傳等工作。
二、資質要求
承接服務機構應為清遠市依法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社會組織,具有社會組織評價等級3A以上資質,5人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服務團隊;有獨立的財務管理、財務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,以及依法繳納稅收、社會保險費的良好記錄;符合承接政府職能轉移條件,熟悉科技政策法規(guī),有較強的科技服務能力,近兩年有3項以上承接科技業(yè)務委托工作經驗。
三、服務周期和經費
該服務項目在完成2021年度清遠市標桿高新技術企業(yè)遴選工作后結束,服務經費不超過1.5萬元。
四、報名事項
請有承接意向的機構于2021年8月16日上午12:00前向清遠市科技局提交以下報名材料(蓋章紙質件1份及電子版):
1.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(復印件);
2.社會組織評級證書(復印件);
3.服務機構相關管理制度;
4.社會組織簡介及專職人員納稅、社保證明材料;
5.承接服務所必需的辦公場所、設施及服務平臺介紹;
6.近兩年承接政府科技專項業(yè)務委托的證明材料;
7.服務方案(含計劃、流程、措施、預算等);
8.服務機構保密責任和義務承諾書;
9.其他相關材料。
報送地址:清遠市清城區(qū)人民二路9號之三清遠市科學技術局106室。
聯系人:張凌,聯系電話:3362943。
清遠市科學技術局
2021年8月11日